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14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973,130.14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55,333,514.66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33,351.4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846,376.38元,减去 2019 年度已分配利润 17,196,326.13 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312,089,828.92 元。
2020 年度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328,449,731.86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
55,333,514.66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361,053,568.92 元。
根据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0 年末
可分配利润为 312,089,828.92 元。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较快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广大股东利益,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94,971,090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7,919,537.44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16,452,996 股,该等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二、相关说明
1、近三年(含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以其他方 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 式现金分 总额(含
分红年度合并 金额占合 红金额占 其他方
报表中归属于 并报表中 以其他方式 合并报表 式)占合
分红 现金分红金额 上市公司普通 归属于上 (如回购股 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总额 并报表中
年度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市公司普 份)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 (含其他方式) 归属于上
润 通股股东 的金额 普通股股 市公司普
的净利润 东的净利 通股股东
的比率 润的比例 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20 7,919,537.44 74,973,130.14 10.56% 59,980,697.98 80.00% 67,900,235.42 90.57%
年①
2019 17,196,326.13 57,856,776.39 29.72% 89,134,119.57 154.06% 106,330,445.70 183.78%
年
2018 0.00 -71,477,387.89 0.00% 0.00 0.00% 0.00 0.00%
年
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及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4,143.23
万元,同比减少 35.59%,实现营业利润 8,808.43 万元,同比增加 30.41%,实现利润总额 8,873.23 万元,同比增加 2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7,497.31 万元,同比增加 29.5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35,513.32 万
元,同比增长 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1,646.34 万元,同比减少0.33%。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良好,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四、其他说明
1、在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