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6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019 年 9 月 11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
尔新材”)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确认公司为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EPC 总承包预制成品保温管及相关附件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人民币5,732.4082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浙江院”)签订的《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 EPC 总承包预制成品保温管及相关附件买卖合同》(合同编号:ZHRW-2019-201 及 ZHRW-2019-202,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5,707.0532 万元(含税)。
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470080252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又幸
注册资本:61250 万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古翠路 68 号
成立时间:1996 年 04 月 02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04 月 0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复印打印(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 电力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海洋工程、石油天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总承包及工程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实业投资,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建筑材料、电力设备、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工程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电子设备、机电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年份 公司收入金额(万元) 占当年总收入比例
2016 年 3,896.88 10.75%
2017 年 2,550.74 7.22%
2018 年 0.00 0.00%
开尔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国能建浙江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6 年,是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旗下一家具有国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电力工程全过程咨询、总承包甲级资格及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电咨询资质证书。近年来,中国能建浙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百强”、全国勘察设计和工程咨询行业总承包“百强”、ENR 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全国文明单位、中国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等荣誉称号;连续八次取得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承包商资信评价第一名。交易对方资信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 EPC 总
承包预制成品保温管及相关附件买卖合同
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合同设备将用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
设备名称:预制成品保温管及相关附件
3、合同价格及支付
本合同设备及服务的合同总价(含税)为:57,070,532 元(大写:伍仟柒佰
零柒万零伍佰叁拾贰元整)
合同单价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数量以最终实际供货为准,按实结算。
合同款支付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5%;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
货材料价的 75%作为到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后初步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合同价的 10%作为初验款;余合同总价的 10%的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期限 1 年。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后正式生效。
5、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供货范围、交货与运输、包装与标记、技术服务与联络、质量监造与检验、安装、调试、试运与验收、保证与索赔、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707.05 万元,不含税金额约为 5,050.49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7.44%,公司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的《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预制成品保温管及相关附件买卖合同(》合同编号:ZHRW-2019-201及 ZHRW-2019-202)。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