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供货范围: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41,109,919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万玖仟玖佰壹拾玖元整),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9.76%。
二、合同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二)本协议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4幢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如峰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智能建筑、计算机网络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安装和技术服务,交通工程的通信、监控、收费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环境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集成、安装和技术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能源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二)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交易或业务往来;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对方为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中控科技集团核心成员企业,是拥有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的高级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采购合同
(二)协议签署时间:2016年4月22日
(三)合同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关工程款后,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对应比例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可按双方协商的作出修改)。
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期限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后才可获得以上支付。
(四)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最终验收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创立以来,持续践行“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的“需求创造性”及“功能多样化”的优异特性,顺利完成了从城市轨道交通延伸至火电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幕墙等行业的转变。该项目的承接拓宽了公司环保业务范围,涉足污水处理环保业将延伸“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的应用面,也坚定了公司立足“大环保”板块的信心,坚持通过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9.76%,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公司与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