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 1977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7,777,983.80 元,扣除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777,798.3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
分配利润为 246,445,600.16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387,410,987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486,560 股,以 385,924,4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预计分配总额
57,888,664.0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