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2022
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 上会师报字(2022)第2154号审计报告。经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951,908.60元,扣除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95,190.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62,922,864.18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387,410,987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383,874,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预计分配总额76,774,917.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