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董事、总经理张学波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晓刚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200,000股和10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106)。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分别收到了张学波先生和朱晓刚先生出具的《股份
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3 月 5 日,上述减持时间过半,张学波先
生和朱晓刚先生均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5 日,张学波先生和朱晓刚先生均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