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99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
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3 日,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持有公司 30,412,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7.798%)股份的股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 资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合计减持金城医药股份不超过金城医药总股本的 2.744%,即不超 过10,700,776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900,258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金城医药股份总数的 1%,
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800,518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金城医药股份总数的 1.744%,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说明: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
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海通资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总实施进展
告知函》,获悉其管理的“海通证券资管-工商银行-海通投融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投融宝 1 号”)、“海通证券资管-工商银行-海通海丰 1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海通海丰 101”)及“海通证券资管-工商银行
-海通海丰 10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海通海丰 103”)于 2019 年 9
月18日至2019年10 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5,400,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5%。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海通资管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较其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元持/均股价)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8 日 21.84 202,000 0.05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9 日 21.57 463,900 0.119%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0 日 21.28 500,000 0.128%
协议转让受让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3 日 20.96 500,000 0.128%
投融宝1 号 所得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4 日 21.39 284,300 0.073%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5 日 20.69 500,000 0.128%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6 日 20.42 499,955 0.128%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7 日 19.81 500,000 0.128%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30 日 19.31 450,100 0.115%
海通海丰 101 大宗交易所得 大宗交易 2019 年 10 月8 日 18.78 500,000 0.128%
海通海丰 103 大宗交易所得 大宗交易 2019 年 10 月22 日 20.66 1,000,000 0.256%
合计 5,400,255 1.385%
其中:截止到 2019 年 9 月 30 日,海通资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数量为 3,900,255 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已达到金城医药股份总
数的 1%,其股东减持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实施完毕。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412,862 7.798% 25,012,607 6.413%
海通资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412,862 7.798% 25,012,607 6.4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海通资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总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