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49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向激励对象郭方水、朱晓刚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2014年7月25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金城医药限制性
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计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
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15人。
4、授予价格:金城医药授予激励对象首期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2.40元/
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金城医药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4.79元的50%确定,为每股12.40
元。
5、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560万股金城医药股票,涉及的标的股
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00万股
的4.63%。其中首次授予530.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00
万股的4.39%,约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79%;预留29.2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00万股的0.2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21%。
6、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
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首次授予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
第一次解锁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
第二次解锁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7、本计划在2014—2016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
首期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每年度考核指标具
体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绩效考核目标
相比2013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次解锁
率不低于10%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次解锁
率不低于25%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营业收入增长
第三次解锁
率不低于40%
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
料。
2、2014年4月2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3、2014年5月9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草案修订稿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
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发布了无异议公告。
4、2014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