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
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2022-059);2022 年 7 月 15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
锁定期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1、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完成二级市场股票
购买,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057,989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3.49%,成交金额约为 24,052 万元(含交易税费),成交均价约为 6.32 元/股。
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2、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私募基金之日起计算,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
锁定期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止。
二、本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本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本合伙人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名下之日起计算。
2、在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内,本合伙人持股计划不得提前终止;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在合伙人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合伙人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在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5、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