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晓云女士出具《关于本人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张晓云女士的母亲张梦侠女士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买卖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张晓云女士经公司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经核查,张晓云女士的母亲张梦侠女士个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均价(元) 交易金额(元)
2022/5/24 买入 1,600 5.99 9,584.00
2022/5/24 买入 200 5.98 1,196.00
2022/5/24 买入 700 5.96 4,172.00
2022/5/25 买入 200 5.69 1,138.00
2022/5/31 买入 300 5.75 1,725.00
2022/5/31 买入 500 5.71 2,855.00
张梦侠 2022/6/6 卖出 2,500 6.10 15,250.00
2022/6/6 卖出 1,000 6.11 6,110.00
2022/6/6 卖出 1,000 6.16 6,160.00
2022/6/6 卖出 1,000 6.15 6,150.00
2022/6/7 买入 500 6.10 3,050.00
2022/6/7 买入 1,000 6.08 6,080.00
2022/6/7 买入 500 6.04 3,020.00
2022/6/7 买入 1,000 6.05 6,050.00
2022/6/8 买入 2,400 6.00 14,400.00
2022/6/13 买入 600 5.93 3,558.00
2022/6/14 买入 4,000 5.81 23,240.00
2022/6/14 卖出 6,000 5.73 34,380.00
净收益 5,405.00
净收益计算方法:(卖出交易最高价-买入交易最低价)*短线交易股数=(6.16-5.69)*11500=5,40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母亲张梦侠女士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核查并知悉此次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张晓云女士的母亲张梦侠女士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张梦侠女士2022年5月、6月期间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张梦侠女士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5,405.00元,均已全部上缴公司。
2、公司知悉此事后,对张晓云女士及其近亲属的证券账户交易流水进行了核查。经公司自查,张晓云女士声明并不知其母张梦侠女士在2022年5月、6月期间的股票交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张梦侠女士声明在上述2022年5月、6月期间的交易行为系个人操作,系其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公司对张晓云女士与张梦侠女士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与教育,张晓云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表示未来将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督促
近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张梦侠女士表示已深刻意识到上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问题,并特委托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以此为戒,要求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巩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个人和近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张晓云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2、张梦侠女士的银行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