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公司于 2021
年7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1,835,4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883,499,999.7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871,926,004.0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分
别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洲明科技大亚湾 LED 显示 57,800.00 2018-441300-39-03-812897
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6,600.00 深宝安发改备案(2020)0347 号
补充流动资金 23,950.00
合 计 88,350.00
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759 万元(含利息等)。由
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基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435 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5、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洲明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洲明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