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保证洲明科技及子公司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
奥”)、ROE Visual US.Inc、ROE Visual Europe B.V.、深圳蓝普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爱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文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洲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上述雷迪奥等十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
上述50亿元授信额度、15.5亿元项目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及雷迪奥等十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并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事项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林洺锋先生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
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项目贷款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向银行取得适当的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资金借贷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经论证且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开展的重大投资活动的资金方案将另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