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3-13 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4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
股 111,835,44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7.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83,499,999.70 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 10,001,886.7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73,498,112.9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分
别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合称“乙方”)
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丙方”)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协议签订 2021年3月29 募集资金
序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账号 时间 日专户余额 用途
(元)
兴业银行股份 中泰证券 337010100 2021 年 4 洲明科技
1 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股份有限 101603220 月 19 日 567,998,112.91 大亚湾
分行 公司 LED 显
示屏智能
化产线建
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 中泰证券 7915007880 2021 年 4 信息化平
2 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1200001758 月 19 日 66,000,000.00 台建设项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目
中国银行股份 中泰证券 2021 年 4 补充流动
3 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股份有限 741974671177 月 19 日 239,500,000.00 资金项目
福永支行 公司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的相
关信息详见前述表格,该等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孙参政_、 马睿_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_5,000_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或邮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