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48,034,6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0,340,275.4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7,694,32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以及 2018 年 12 月 20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70 号)。另外,扣减验证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推介及路演等其他与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费用2,286,607.05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35,407,717.48 元。
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355.94 1,326.46
2 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8,311.00 7,471.00
3 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 23,421.00 18,306.00
4 收购股权项目 20,200.00 19,7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61,287.94 54,803.46
二、延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募投项目中的“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万元) 金额
(万元) (万元)
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 18,306.00 17,043.31 13,793.87
项目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原计划的项目建设期为二十四个月,项目主要对现有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进行升级扩产,提高供货能力。由于该项目的建设需要购置并安装大量新增的生产设备、分析设备及检测设备,采购设备种类多且很多设备需定制化。由于今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对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延长了各环节的周期,造成设备采购时间推迟并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拟将“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
进度的监督,关注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所需相关设备的评估、比对工作,协调各方加快采购、安装、调试进程,促使“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
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