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日及2018年1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公司作为委托人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签订了《陕国投·洲明科技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二、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公司持续积极推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持续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磋商。但因市场融资、监管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相关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原协商的融资方案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融资支持,因此,公司认为推进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已不具备可操作性。经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同时征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因此,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办理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公司发展需要以及监管政策与市场融资环境,选择合适的方式,择机实施有利于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监事会对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监事会意见,认为公司终
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终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