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7,983,999.2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798,399.93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76,451,628.79元,扣除2016年
度现金分红31,500,549.30元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514,136,678.81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34,721,805股,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现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634,721,805股为基数(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31,736,090.2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不超过126,944,36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不超过761,666,166股。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既遵循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又兼顾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