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7-16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授予日:2017年11月8日。
4、授予价格:7.59元/股。
5、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实际授予数量为3,790,000股,授予人数为105人。
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5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因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10人调整为105人,预留授予部分的股数由3,800,000股调整为3,79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630,931,805的比例为0.60%。
6、对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时间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3.19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2)个人绩效考核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A/B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同时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才能全额获授或者解锁当期激励股份。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并补偿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8、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陆晨 董事、副总经理 25 6.60%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 354 93.40% 0.56%
励的其他员工(104人)
合计(105人) 379 100% 0.60%
9、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从110名调整为105名,预留授予的数量由3,800,000股调整为3,79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630,931,805的比例为0.60%。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数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示情况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告编号:2017-151)。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3-12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2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1月2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0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贰仟捌佰柒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28,766,100.00),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3,7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976,100.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2017年10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30,986,892.00元变更为人民币630,591,892.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7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12号)。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630,591,805.00元,与前次经审验的注册资本630,591,892.00元差异部分339,913.00元未经验资,系由于在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28日期间部分公司股票期权的自主行权系统终端为开放状态,有部分激励对象持续进行行权,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在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28日期间发生变化。截止2017年11月2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34,721,805.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634,721,805.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票类型 (截至2017年12月5日)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303,600 40.94 3,790,000 262,093,600 41.29
首发后个人类限 141,436,744 22.42 - 141,436,744 22.28
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98,527,036 15.62 3,790,000 102,317,036 16.12
高管锁定股 18,339,820 2.91 - 18,339,820 2.89
二、无限售流通股 372,628,205 59.06 - 372,628,205 58.71
三、总股本 630,931,805 100 3,790,000 634,721,805 100.00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634,721,805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26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晨先生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30,931,805股增加至
634,721,805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262,671,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3%,本次授予完成后,林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41.38%。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