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码:2016-11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或 “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2、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3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92%。其中首次授予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84.03%,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30%;预留3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15.97%,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3%。
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洲明科技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9元。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洲明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授予日起5年,锁定期为授予日起不低于12月。
预留限制性股票拟在首次授予完成后的12月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锁
定期期满之日的次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期满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解
锁期内按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锁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0%
净利润不低于2.52亿元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锁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净利润不低于3.19亿元 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锁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预留授予日起满12月后,激励对象可在可解锁期
间按每年按照50%:50%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条件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锁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净利润不低于3.19亿元 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锁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的首个交易日至起预留授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洲明科技财务业绩指标达不到上述解锁条件或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不能全部解锁而不可解锁的部分,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补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如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产生的净利润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净资产及净利润行权指标的计算。但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定向增发新增的净资产及其产生的净利润应计入当年及今后年度行权指标的计算。
6、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洲明科技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
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8、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6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情况......12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14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7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8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2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5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7
第十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31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34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36
第十五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38
第十六章 其他......39
第十七章 附则......41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洲明科技、公司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股权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计划 激励计划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
限制性股票 指 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
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后,才可自由
流通的洲明科技股票
激励对象 指 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授予日 指 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应为交易日,由公司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激励计划后确定
锁定期 指 授予日起至该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日之间的期间
激励计划有效期 指 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的时间段
解锁 指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内可以在
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的行为
解锁期 指 锁定期满次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满之日止期
间
解锁日 指 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的第一个交易
日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授予价格 指 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深圳市洲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价格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若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更加关注公司中长期目标,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队伍,更好达到公司股东与管理层利益一致的目标,实现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