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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7

银信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银信科技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 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14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14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874.5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65.4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90 号《验资报告》。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与东方投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内部程序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银信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银信科技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银信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杨        洪伟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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