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2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的公告
公司股东詹立雄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
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变化。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概述
1、本次股份变动内容说明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 884.2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给纯达蓝宝石 6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纯达蓝宝石 6 号”),同时詹立雄先生与纯达蓝宝
石 6 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变动来源为
詹立雄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
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
量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变动实施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交易方式 转让均价(元/股) 占公司总
股份比例
2020.12.16 8,842,000 大宗交易 7.57 2%
3、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詹立雄 合计持有股份 109,315,520 24.73%(注 100,473,520 22.73%
1) (注 2)
其中:无限售流通 27,328,880 6.18% 18,486,880 4.18%
(注 3) (注 4)
纯达蓝 合计持有股份 0 0 8,842,000 2%
宝石 6 (注 5)
号 其中:无限售流通 0 0 8,842,000 2%
合计 109,315,520 24.73% 109,315,520 24.73%
注 1: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该比例为 26.09%
注 2: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该比例为 23.98%
注 3: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该比例为 6.52%
注 4: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该比例为 4.41%
注 5: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该比例为 2.11%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数量不发生变化。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詹立雄
乙方:纯达蓝宝石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
1、乙方为私募基金产品,受让詹立雄先生所持有 8,842,000 股的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甲乙双方决定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权利的一致行动
乙方承诺在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事项上,乙方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3、为明确协议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4、甲乙双方在处理有关银信科技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采取前款所述的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以甲方意思表示为准的投票意见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5、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 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 修改公司章程;
10)其他《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6、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
乙方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
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为免异议,因乙方持有的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归属于甲方,故本协议中的乙方义务均由甲方实际履行,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指令进行最终表决。
7、股份变动的一致行动
乙方所持公司股份的任何变动,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股份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许可方能进行。
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8、一致行动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10 年;如无新的书面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
9、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有效期到期前解除本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詹立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的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立雄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詹立雄先生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詹立雄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