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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7 日,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3 元/股调整为 9.48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6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时(2019 年 4 月 23日)总股本 442,100,2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157,993 股)后 429,942,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4,491,334.05 元。该分配方案于 2019 年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派息的调整公式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63-0.15=9.4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因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9.63 元/股调整为 9.48 元/股。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及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 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 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申请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