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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及鲍卉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詹立雄先生所作《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很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的经营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2018年度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219,764,519.69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增长30.66%;实现营业利润139,749,562.96元,较上年同期比较下降4.60%;实现净利润112,514,662.85元,较上年同期比较下降8.5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14,662.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094,119.8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09,411.9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9,186,016.0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21,241,202.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数扣减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截止至2019年4月23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2,100,22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157,993股,即以429,942,227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491,334.05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特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如下:

    (一)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如下考核方案确定达标年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在2018年薪酬基础上,实际薪酬根据其2019年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浮动。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