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银信科技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5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对激励时间模式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19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扣除本次及其他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91%】【90%,81%】 【80%,50%】 0%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63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6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6月2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4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185.8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200名变更为15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63.90万份变更为978.10万份。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银信科技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56名激励对象授予978.10万份股票期权,因存在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的计划存在差异。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股票种类: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授予日:2018年6月27日。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63元。
(五)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李洪刚 副总经理 8.30 0.85% 0.02%
2 袁皓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30 0.85% 0.02%
3 林静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 8.30 0.85% 0.02%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53.20 97.45% 2.16%
(153人)
合计(156人) 978.10 100.00% 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
2、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18年6月27日对本次授予的978.1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2018年-2020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47.94 46.17 73.97 27.80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