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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在本次会议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及鲍卉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詹立雄先生所作《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年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很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的经营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2017年度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33,520,252.03元,较上年同期比较下降11.12%;实现营业利润146,484,467.33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增长5.96%;实现净利润123,004,612.51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增长6.0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04,612.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72,766.0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007,276.61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095,798.2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0,974,223.33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2,100,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315,033元。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特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如下:

    (一)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如下考核方案确定达标年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在2017年薪酬基础上,实际薪酬根据其2018年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浮动。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6 号文核准向原股东配售新股。

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成功,并于2018年3月23日在创业板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202号验证报告,本次实际

配股增加股份为 99,590,670 股。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42,509,550元,变更为人民币442,100,22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第一章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50.955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10.022万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追加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即总额度为20,000万元),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追加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总额度为40,000万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固定收益信托、收益凭证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