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 YONGLI Nederland Herkenbosch B.V.股权内部转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近日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 YongLi Holland B.V.(以下简称“永利荷兰”)通知,为了更好地梳理业务架构,整合资源及业务板块,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永利荷
兰的全资子公司 AW Deutschland GmbH(以下简称“AW 德国”)将其持有的 YONGLI
Nederland Herkenbosch B.V.(以下简称“范德维尔德国”)100%股权转让给永利荷兰,已于近期完成了该事项的程序及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鉴于范德维尔德国的资产情况,经双方协商 AW 德国转让范德维尔德国
100%股权的价格为欧元壹元。转让完成后,范德维尔德国仍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2、2022 年 1 月 21 日,永利荷兰与 AW 德国签署了相关协议,并依据荷兰
法律完成公证。
3、本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批准。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W 德国
英文名:AW Deutschland GmbH
公司编号:HRB 96501
已发行股本:25,000.00 欧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0 日
注册地址:Otto-Hahn-Str.16, 63477 Maintal
主要业务:轻型输送带和技术部件的生产、分销和营销。
与公司的关系:AW 德国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永利荷兰持有其 100%的股权。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利荷兰
英文名:YongLi Holland B.V.
商会注册号:37114234
已发行股本:21,463.76 欧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5 日
注册地址:Koolmand 3,1724 BC Oudkarspel,the Netherlands
主要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永利荷兰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59%
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范德维尔德国
英文名:YONGLI Nederland Herkenbosch B.V.
商会注册号:71050698
已发行股本:100.00 欧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Veldweg 35 a,6075NL Herkenbosch
主要业务:轻型输送带及相关配件的加工整理及销售。
2、财务情况(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欧元
项 目 2021 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1,703.10 1,646,595.42
负债总额 2,064,233.49 2,109,077.04
净资产 -532,530.39 -462,481.62
项 目 2021年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43,502.97 1,792,828.09
营业利润 -72,046.53 104,206.73
净利润 -70,048.77 104,206.73
3、股权结构情况
转让前:
YongLi Holland B.V.
100%
AW Deutschland GmbH
100%
YONGLI Nederland
Herkenbosch B.V.
转让后:
YongLi Holland B.V.
100% 100%
AW Deutschland GmbH YONGLI Nederland
Herkenbosch B.V.
4、截至公告日,范德维尔德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
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
四、股权转让公证文件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AW 德国
受让方:永利荷兰
1、标的物
范德维尔德国公司股本共含 100 股,每股的名义价值为 1 欧元,从 1 到 100
进行编号。2018 年 3 月 18 日,在公证员 J.G.B. Langedijk 先生的公证下,范德维
尔德国公司根据公司成立章程向 AW 德国发放了这些股份。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 欧元。转让方已经收到了转让款项,因此,受让方在此
被解除了支付转让款项的责任。
3、公司资产的担保
根据《荷兰民法典》第 7:15 条的规定,受让方和转让方在此确定转让方没
有义务(根据《荷兰民法典》第 7:17 条第 2 款所述)就公司资本(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及其活动做进一步的通知;受让方和转让方同意对公司的资产及其活动不做进一步的保证,这是因为受让方作为公司董事能够且应该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和法律状况。
因此,双方同意,受让方应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股份,受让方应在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情况下完全承担与股份有关的风险。
4、收入与支出
在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情况下,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与股份有关的所有收
入和支出均由受让方所支配。
5、费用
本契约及其执行所需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6、转让税
本公司不是《合法交易税法案》第 4 条所指的法人。因此,受让方收购股份
无需缴纳转让税。
7、凭证与凭单
与股份有关的凭单和凭证,如属转让方所有,并已转交受让方;对此,受让方应声明已收到。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内部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梳理业务架构,整合资源及业务板块,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财务部门相关工作的统筹规划,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它投资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本次股权交易系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公证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