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周琪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周琪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琪女士就相关工作已作交接,故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琪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周琪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周琪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齐颖梅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齐颖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简 历
齐颖梅女士,1991 年出生,硕士学历,已取得中级会计职称,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审计助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审计助理、合并报表会计,现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齐颖梅女士有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和多年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具备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齐颖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齐颖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