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0-002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琳、马信龙、肖诗斌、曹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琳、马信龙、肖诗斌、曹辉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止)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根据上述公告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份比例
李 琳 不超过 34,125(含) 0.0071%
马信龙 不超过 15,000(含) 0.0031%
肖诗斌 不超过 12,750(含) 0.0027%
曹 辉 不超过 11,000(含) 0.0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接到上述 4 位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
函》,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李琳、马信龙、肖诗斌、曹
辉在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