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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23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5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以2016年6月22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1名激励对象授予576.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因《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韩亚丽、黄鹏鹏等14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5人调整为261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
    2、关于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275人调整为26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600万股调整为576.35万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的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韩亚丽、黄鹏鹏等14人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75人调整为26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万股调整为576.35万股。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据此,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中韩亚丽、黄鹏鹏等14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5名调整为261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00万股调整为576.35万股。
    以上调整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拓尔思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其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和《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