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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07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3-023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尔思”)2013年6
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北
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 
2、2011年12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召
开的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形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日,公
司召开的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12年1月1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2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2年1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激励
对象及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查。 
6、2012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为535.5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数量为476.85万股,预留数量为58.65万股),首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90元调整为11.53元,首次授予对象由125人调整为107人。同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
调整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查。 
7、2013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注
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
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总数为464.95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11.48元,首次授予对象调整为101人。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给予10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16.2375 万份。同时批准注销第二
期股票期权数量为116.2375  万份,注销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剩余
348.7125万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由于自上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之日起至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张有磊、黄玉麟、罗政、韩伟亮、陈峰、吕学强等6
人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该6人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的资格。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取消上
述6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上述6人的股票期权共计11.9万股。
另外,公司预留的58.65万股股票期权在有效期内未进行授予,已经过期失效。 
鉴于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07 人调整为
101人,股票期权数量由535.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476.85万份,预留数
量为58.65万份)调整为464.9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464.95万份,预留
数量为0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的规定,该11.9万份股
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公司计划在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实际行权时集
中统一办理已取消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2013年4月18日,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13年5月17日实施完毕。  
现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如下:  
派息 P=P0-V=11.53元-0.05元=11.48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期股票期权总数即首次授予数量为464.95万股,行权
价格为11.48元,首次授予对象为101人。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获授的股票
期权份数(万份) 
占本次授予期权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肖诗斌  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23.8  5.12%  0.12% 
马信龙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3.8  5.12%  0.12% 
林春雨  副总经理  20.4  4.39%  0.10% 
李琳  副总经理  20.4  4.39%  0.10% 
刘瑞宝  副总经理  13.6  2.92%  0.07% 
何东炯  董事会秘书  20.4  4.39%  0.10%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95人  342.55  73.67%  1.68% 
合计  464.95  100.00%  2.28%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为535.5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数量为476.85万股,预留数量为58.65万股),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所涉激
励对象为107人;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期权数量调整为464.95
万股,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所涉激励对象调整为10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
价值由2697.01万元调整为2629.70万元。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
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
备忘录1-3号》及《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鉴于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次公司6名员工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上述人员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公司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按照《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六、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
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尚需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名单(2013年6月调整后) 
6、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