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 公告编号:2023-046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的募投项目“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和“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对应的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21,373.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发行完毕,实际发行A股股票103,989,7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073,599.2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664,141.2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59,409,457.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1日出具的苏公W[2021]B019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
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减4,000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船用新能源装备制造升级改扩建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 16,562.00 16,562.00
置产业化项目
2 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 6,738.00 6,738.00
3 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 12,643.00 8,643.00
4 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 6,199.36 6,199.36
氢阀研发项目
5 船用新能源装备制造升级改扩建项目 4,000.00 4,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4,965.00 3,798.59
合计 51,107.36 45,940.95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剩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划投资金额 金额
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
1 16,562.00 4,024.29 13,317.93
装置产业化项目
2 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 8,643.00 1,225.27 8,056.04
合计 25,205.00 5,249.56 21,373.97
注:上表中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
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深冷”)共同实施。原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年新增LNG智能罐箱产能3,000只以及日处理5,000-20,000方天然气可移动LNG Trailer液化装置15套,实现公司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制造的智能化、规模化生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56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024.29万元,投资进度24.30%。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部分厂房改建、LNG智能罐箱零部件生产流水支线改造、LNG Trailer液化装置的技术研发和试验装置采购等。
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LNG智能罐箱的市场需求受整体经济下行的影响增长乏力,公司现有产能即可满足目前的订单需求,项目前期投入亦可用于生产流水总线的建设,未来视海外市场的增长情况再决定是否要进一步扩大LNG智能罐箱的产能。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大力推进“制造业+服务业”的创新商业模式,重点开发中西部地区的偏远井口气市场,截至目前已承接偏远井口气液化项目12个,具备日液化处理天然气175万方的能力,而项目使用的装备主要为日处理量在10—40万方的小型液化装置。受井口天然气实际气体组分的影响,使用多个0.5—2万方可移动LNG Trailer液化装置的工艺包在综合成本上不如一个10—40万方的模块更有成本优势,井口气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艺包需求使得公司短期内已没有再建设0.5—2万方可移动LNG Trailer液化装置产能的必要。综上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使用募投资金投资实施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如未来相关产品的市场发生变化,出现较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再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2、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
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由公司和富瑞深冷共同实施。原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年产10,000套车用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的产能,以满足市场对更节能更环保产品的需求。该项目调整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64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25.27万元,投资进度14.18%。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的厂房改建和生产设备采购等。
近年来,受下游市场景气度下滑、国际国内天然气价格大幅波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国内LNG重卡终端市场陷入低谷,今年以来虽然市场需求有所反弹,但仍然达不到2020年度的销量水平,而且同类产品的价格竞争也更加激烈。作为现有LNG车用供气系统的升级换代产品,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的价格较高,导致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需要很长的时间,短期内难以形成大规模的市场需求,如果继续按照项目原计划实施,很可能面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使用募投资金投资实施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公司通过前期的项目实施,已具备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产品的小规模生产制造能力,短期内可以满足下游客户的试验和小规模推广的需求,如未来出现大规模市场需求,公司再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四、本次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终止两个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1,373.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需求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适时做出的优化调整。上述调整可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支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流动资金,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此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业化项目”和“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对应的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