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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富瑞特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富瑞特装:富瑞特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8          证券简称:富瑞特装        公告编号:2021-034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8 人,代表股份 43,371,8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76%(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75,406,349 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43,33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2,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7,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余鸿律师、朱培烨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3,371,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审议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3,371,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审议通过。

    3、《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3,371,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审议通过。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3,371,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审议通过。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3,371,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3,371,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反对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余鸿、朱培烨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富瑞特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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