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21-027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 号)核准, 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发行完毕,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103,989,7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073,599.2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1,664,141.2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409,457.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苏公 W[2021]B019 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型LNG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
1 装置产业化项目 16,562.00 16,562.00
2 常温及低温LNG船用装卸臂项目 6,738.00 6,738.00
3 LNG高压直喷供气系统项目 12,643.00 12,643.00
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
4 氢阀研发项目 6,199.36 6,199.36
5 补充流动资金 4,965.00 3,798.59
合计 47,107.36 45,940.95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确定金额、选择投资标的和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任何投资都不可避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虽然公司对银行理财产品会进行严格的评估,但受投资品种、购买时点以及持有期限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仍无法完全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期限较短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值增值、实现收益最大化,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