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 公告编号:2018-056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液化撬装成套设备供应及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7月12日与成都蓝且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且诺燃气”或“甲方”)签订了《20万方/天LNG液化撬装设备供应及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6996万元。
上述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蓝且诺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96801869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4号
法定代表人:刘恒光
经营范围: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硫磺的批发等。
蓝且诺燃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公司未与蓝且诺燃气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20万方/天LNG液化撬装设备一套,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和技术服务。
2、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996万元(大写:陆仟玖佰玖拾陆万元整)。
3、合同支付条款
3.1预付款
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并且甲方在收到以下文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500万元作为预付款:
A.付款申请单(一份正本)
B.等额财务收据(一份正本)。
3.2发货款
成套设备准备发运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以下文件经确认无误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作为发货款,本次支付金额为4397.2万元:
A.货物运输安排(一份副本)
B.付款申请单(一份正本)
C.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单位名称、增值税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
3.3机械竣工款
机械竣工或货到现场6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以下文件经确认无误后7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作为机械竣工款,本次支付金额为1749万元:
A.付款申请单(一份正本)
B.等额财务收据(一份正本)
C.甲方认可的机械竣工合格证明原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一份
D.投料试车履约保函(银行开具的一份正本),保函金额为总合同金额的10%,保函格式在开工会上确认。
3.4质量保证金
机械竣工后一年或货到现场18个月内(以先到为准),产品无质量异议的条件下,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以下文件,经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
A.付款申请单(一份正本)
B.等额财务收据(一份正本)。
4、争议的解决
甲方、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起诉。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时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LNG应用装备领域具备全产业链优势和生产制造能力,LNG液化工厂相关设备曾经是公司重要的业务和收入来源。然而近年来受油价下跌、天然气应用经济性下降的不利影响,LNG液化工厂新开工项目很少,公司的该项业务推进受阻。今年以来,随着天然气应用经济性的好转以及天然气供需缺口的加大,上游LNG液化工厂的市场景气度显著上升,该项业务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公司必须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开发策略以应对客户需求及订单的增长。本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表明公司在该业务领域仍具备较强实力和竞争优势,能够把握市场机遇、领先行业发展,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等方面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价格、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而可能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