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 实、准确、 完整,没有 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股东
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数 占其所持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期 期日
一致行动人
2024-09 双方同意 深圳市隽飞 拟协议
侯若洪 是 14,829,000 25.00% 3.00% 否 否 -30 解除时 投资控股有 转让
限公司
2024-09 双方同意 深圳市隽飞 拟协议
姚彩虹 是 4,744,000 25.00% 0.96% 否 否 -30 解除时 投资控股有 转让
限公司
2024-1 双方同意 深圳市隽飞 拟协议
王荣 是 5,925,000 20.36% 1.20% 否 否 0-08 解除时 投资控股有 转让
限公司
合计 是 25,498,000 23.74% 5.16% 否 否
2、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 次解除质 占其 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 股数(股) 股份 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备注
其一致行动人
侯若洪 是 15,500,000 26.13% 3.13% 2019-12-30 2024-10-09 华创证券有限 已还款
责任公司
侯若洪 是 5,070,000 8.55% 1.03% 2023-04-06 2024-10-08 国泰君安证券 已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姚彩虹 是 5,800,000 30.56% 1.17% 2022-07-22 2024-10-08 国泰君安证券 已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姚彩虹 是 1,170,000 6.17% 0.24% 2023-07-21 2024-10-08 国泰君安证券 已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是 27,540,000 35.17% 5.57%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 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 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 份数 持股份 司总
名称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侯若洪 59,319,626 11.99% 32,270,000 26,529,000 44.72% 5.36% 11,700,000 44.10% 32,789,719 100.00%
姚彩虹 18,976,550 3.84% 6,970,000 4,744,000 25.00% 0.96% 0 0% 14,232,412 100.00%
王荣 29,103,841 5.88% 0 5,925,000 20.36% 1.20% 0 0% 23,177,881 100.00%
合计 107,400,017 21.72% 39,240,000 37,198,000 34.64% 7.52% 11,700,000 31.45% 70,200,012 100.00%
二、相关说明
(1)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与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隽飞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和《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分别将其 持有 公司
59,319,626股、29,103,841股、18,976,550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07,400,017股(占
公司总股本21.7153%)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
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处分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隽飞投资行使,同时
分别将其持有公司14,829,000股、5,925,000股、4,744,000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25,4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555%)协议转让给隽飞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
隽飞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曾三林先生,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与深
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本次将部分股份质押给隽飞投资,不涉
及融资,不存在平仓风险。
(3)公司新老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4)目前侯若洪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因股价下跌,出现平仓风险时,侯若洪先生将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
仓风险。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