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 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17,4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03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75,999,983.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079,999.1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19,984.21 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7,517,44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233,312,726.84 元,增加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910,188.63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到位,业经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9)0010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15 号),光韵达公
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 4 名交易对方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宇”)49%的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600
万元。公司本次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52,630 股,发行价格为 9.3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999,985.3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
用 12,137,971.8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862,013.46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
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5,992.00
项目投入 B1 19,976.46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B2 2,3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变更募集资金 B3 -
利息收入净额 B4 229.89
项目投入 C1 539.14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C2 -2,300.00
本期发生额 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变更募集资金 C3 3,041.70
利息收入净额 C4 126.12
项目投入 D1=B1+C1 20,515.6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D2=B2+C2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变更募集资金 D3=B3+C3 3,041.70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4 356.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790.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790.71
差异 G=E-F 0
2、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9,600.00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B2 -
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
项目投入 C1 19,149.41
本期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C2 -
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6.83
项目投入 D1=B1+C1 19,149.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D2=B2+C2
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6.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57.4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57.62
差异 G=E-F -0.2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 4 个募集资金
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活期(年
定期)等方式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291316 23,812,297.23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39150188000061260 3,989,819.15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益田支行 400003232920028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