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代码:036395,期权简称:光韵JLC1。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9人,可行权
股票期权数量3,089,07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17%。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至
2022年6月29日。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10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089,070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光韵JLC1
2、期权代码:036395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9人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089,07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17%。
5、本次行权价格:6.385元/份。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6、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期限:2021年06月30日至2022年06月29日。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
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8、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首次授予的 预留部分授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行权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予的期权数 股票期权数 股票期权数
量(股) 量(股) 量(股) 量(股)
张洪宇 副总经理、董 360,000 0 108,000 252,000
事会秘书
Steven ZEHN 副总经理 468,000 300,000 119,340 627600
(郑谦)
王军 财务总监 360,000 0 108,000 252,0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10,485,000 1,050,000 2,753,730 8,389,500
务)人员(106 人)
合计(109 人) 11,673,000 1,350,000 3,089,070 9,521,100
9、行权方式: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12、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308.907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张洪宇先生、Steven ZEHN先生、王军先生将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短线交易,即行权后6个月不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行权;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将在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即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期间)不卖出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签署了《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专项服务合作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