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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光韵达: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385元/份;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089,07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17%;

    本次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
      可行权。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1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1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1月1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向125名激励对象授予675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19年11月18日,授予价格11.5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12月30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及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由749万份调整为1,348.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74万份调整为1,213.2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75万份调整为135万份;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59元/份调整为6.42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3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年11月12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合计注销尚未行权的871,830份股 票期权;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 由6.425元/份调整为6.385元/份,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10.56元/份调整为10.52元/份;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 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3,089,07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385元/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 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2021 年6月29日届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的30%。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为:                  见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83%。        (中天运[2021]审字第 90337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计算依据。

                                                    129,789,345.04 元,较 2018 年
                                                    增长 90.22%。

                                                        根据考核结果:①13名激励对象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
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年度考评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9,000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  份需要注销;②15名激励对象因
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 级(100 分及以上)、B  考核结果为B级,按85%的比例行
级(85 分-99 分)、C 级(70 分-84 分)和 D 级(70 分以下) 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  权合计107,730份由公司注销;③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A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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