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2019年1月25日公司取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5月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