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王荣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计划自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100万股。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接到增持人的通知,其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2,2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实施情况
1、增持人:王荣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2、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18年7月11日 10.45元/股 192,200股 0.09%
3、本次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持有公司股票19,327,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
本次增持后,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19,520,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7%。
二、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人基于对公司市场前景的长期看好,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增持后,增持人将按照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的增持计划,视二级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下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