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3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68 名激励对象离职(离职人员中 1 名人员同时为首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合并计算实际离职总人数为
67 名),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有 54 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部分有 14 名激
励对象离职,前述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24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考核指标如下:
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批次 对应考核年
度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 目标值增长率
(m) (n) (p) 触发值增长率(q)
以2020 年信息服 以2020 年信息服 以2020 年净利润 以 年净利润为基
首次授予第三批次及 务业务收入为基 务业务收入为基 2020
2023 为基数,复合增 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数,复合增长率 数,复合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 5%
不低于 20% 不低于 15% 3%
指标 实际完成度 对应归属系数 实际完成度 对应归属系数(X2)
(A) (X1) (B)
A≥m X1=1 B≥p X2=1
考核达成情况 n≤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1*X2
公司于 2023 年度实现信息服务业收入 80,150.38 万元,较 2020 年复合增长
18.90%;计提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前,公司 2023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01.92 万元,较 2020 年复合增长 3.18%。因此,公司 2023 年度部分满足首次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对应批次计划归属数量的 60%,剩余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1.6861 万股,将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8.5285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288.5285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钢联就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上海钢联就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