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5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回购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和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00,09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最高成交价为16.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627,954.1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股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的3,100,094股用途由原计划“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100,094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1,821,516股减少为318,721,422股,注册资本将由32,182.1516万元减少为31,872.1422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88,215 3.82% 12,288,215 4.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33,301 96.18% 306,433,207 96.14%
总股本 321,821,516 100.00% 318,721,42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