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190,930,620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0,930,6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56,533 3.70 2,822,613 9,879,146 3.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874,087 96.30 73,549,635 257,423,722 96.30
股份总数 190,930,620 100.00 76,372,248 267,302,868 100.00
注: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67,302,868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6658 元。
2、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数量将由 1,098.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9.8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8.70 万股)调整为 1,537.90 万股、授予价格将由 47.50 元/股调整为 33.86 元/
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谢芳、刘军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021-66896911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