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16-09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证券代码“835092”)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条件后,参与钢银电商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09名,涉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537.24万股钢银电商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计划。
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就是审议钢银电商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四、公司报告期主要资产情况”之“六、报告期股东权益情况”之“(五)股权激励计划”,详细披露了钢银电商股权激励计划。
钢银电商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该议案尚需钢银电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针对上述议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根据《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该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尚需钢银电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行权条件达成,以该修订稿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钢银电商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公告),股票期权自确定的授予日起12个月为等待期,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次行权。
(二)第一次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是否达成第一次行权条件的说
序号 第一次行权条件 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一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权条件。
国证监会、股转系统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股转系统认定的其他影
响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二 国证监会、股转系统予以行政处罚的; 足行权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钢银电商2015年交易量为
2015年交易量不低于2500万吨,税后净 2,804.88万吨,2015年上半年净
利润2015年下半年亏损额不超过上半 利润-24,733.91万元,下半年净
三 年。 利润-19,248.73万元。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综上所述,满足公司层面业绩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考核条件。
参与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四 2015年绩效考核均达60分以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60分以上。 上,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除《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尚需提交钢银电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钢银电商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条件。
三、钢银电商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安排
1、持股方式:激励对象以设立员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进行行权。
2、股票来源:激励对象通过因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根据《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根据岗位确定激励对象,聘至公司经理/核心业务骨干及以上岗位的员工在岗半年以上且满足绩效考核要求,即可纳入激励对象范围。据此,参与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09名。
4、激励份额:根据《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一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占授予总量的20%即642.14万份,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为537.24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为104.90万份作废。
5、激励对象个人行权份额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白睿 董事、总经理 57 0.07%
黄坚 副总经理 23 0.03%
徐赛珠 副总经理 23 0.03%
吴发挥 财务总监 23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5人) 411.24 0.52%
合计 537.24 0.68%
6、行权价格:1.5元/份。
7、行权期限: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行权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钢银电商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钢银电商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如有);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9、资金来源: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时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有利于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完善对员工的激励制度,钢银电商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条件,我们一致同意钢银电商实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五、风险提示
钢银电商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关于股权激励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议案尚需公司及钢银电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还需按照股转系统要求拟定定向发行方案并向股转系统备案后方可实施,本次备案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钢银电商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第一次行权相关事项,并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