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0-00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或“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总法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严家华先生、副总经理袁翔先生、副总经理张岚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人已于2020年1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总法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严家华先生;副总经理袁翔先生;副总经理张岚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具体增持情况见下表: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
景总法 董事长兼总经理 0 0 400,000 0.09% 400,000 0.09%
董事兼常务副总 0 0 170,020 0.04% 170,020 0.04%
严家华
经理、财务总监
袁 翔 副总经理 0 0 250,000 0.05% 250,000 0.05%
张 岚 副总经理 0 0 167,000 0.04% 167,000 0.04%
4、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5、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6、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其他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表示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增持人的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