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锦”)的告知函,宁夏华锦于2019年1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9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累计增持达到1%的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华锦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4、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5、增持股份情况:
成交均价 占 公 司 总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 持 数 量 成交金额 ( 元 股 本 的 比
(股) (元) /
股) 例
宁夏华锦 集中竞价 2018-06-22 2,010,000 10,115,117.75 5.0324 0.43%
宁夏华锦 集中竞价 2019-11-29 132,600 772,077.28 5.8226 0.03%
宁夏华锦 集中竞价 2019-12-06 14,993,000 96,587,875.43 6.4420 3.19%
合计 17,135,600 107,475,070.46 — 3.65%
6、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宁夏华锦持有公司股份72,6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并接受 吴国政先生的全权委托代为行使其所持公司21,374,442股股份所对应的4.54%的上市公司 股份表决权。因此,宁夏华锦合计持有公司20%表决权。
本次增持后,宁夏华锦持有公司股份87,6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65%,并接受吴 国政先生的全权委托代为行使其所持公司21,374,442股股份所对应的4.54%的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因此,宁夏华锦合计持有公司23.19%表决权。
二、后续增持计划
宁夏华锦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视资金时间安排等具体情况,在后续期间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宁夏华锦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2、宁夏华锦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买卖公司股份将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 定;
3、宁夏华锦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依照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宁夏华锦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