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君正”)于 2024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并确定 2024 年 5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70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35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参与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 351 人调整为 34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2.3468 万
股调整为 391.704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