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84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46 人,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等人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2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156.9911万股的0.42%,;预留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156.9911万股的0.05%。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 33.84 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
象可以每股 33.8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归属
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评分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优秀 良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