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18-065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张燕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57,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8%)的高级管理人员张燕祥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自2008年11月16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燕祥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张燕祥,本公司副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张燕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57,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自2008年11月16日起)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张燕祥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祥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张燕祥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个人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张燕祥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