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5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上;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229,3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98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7982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8059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996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1998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7,229,3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0,642,7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8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2018年6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的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的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53 刘强
2 01*****611 李杰
3 01*****444 张紧
4 00*****726 冼永辉
5 01*****729 晏晓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公积金转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299,380 40.24% 13,446,813 80,746,193 40.24%
高管锁定股 67,299,380 40.24% 13,446,813 80,746,193 40.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929,920 59.76% 19,966,587 119,896,507 59.76%
三、股份总数 167,229,300 100% 33,413,400 200,642,700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实施送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032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
咨询联系人:白洁
咨询电话:010-56345005
传真电话:010-5634500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