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16-037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君正JLC1,期权代码:03622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3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由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公司对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总量调整为261万份,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101名,同时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4月13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6年4月13日;
2、行权价格:24.94元;
3、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权 约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叶飞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10 1.19%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256.90 98.81% 1.54%
人员(98人)
合计99人 260.00 100.00% 1.56%
说明: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授予股票期权261万份,授予对象人数为101名。授予登记前,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分别调整为99人和260万份。
4、行权安排:
授予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行权条件时,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行权。
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个人绩效考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评分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S)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
未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注销。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君正JLC1;
2、期权代码:036221;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6年6月22日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同时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